中铝欲分羹稀土整合
2013年06月19日浏览次数:1534
面对国家再三提出的“未来将稀土企业整合组建为2-3家大型企业集团”的计划,中铝参与稀土整合已然箭在弦上。
早有准备
在中国铝业公司(以下简称中铝)上千亿的资产中,稀土板块的规模并不显眼。在业内,和其他进军稀土产业的央企相比,中铝被视为后来者。
其实,有着浓厚有色情结的中铝早在10年前就在稀土技术方面有所动作,随后进入江西、广西、江苏、广东等南方省份突破。虽然以现在的情况看,中铝在稀土资源掌控方面并不是强项,甚至可以认为是瓶颈,但“在江苏收购的几家分离企业做得还是挺有影响力的”,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认为。
而中铝也将其自身稀土板块的发展总结为“十年磨一剑”
对于中国稀土行业的整合,早在本世纪初就已提出。2003年,国家就提出将南北方稀土整合,而当时“中铝公司作为国家整合南方稀土的牵头人,就是南方集团的代表,北方就是包钢稀土”,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刘建军向新金融记者回忆道。
但是后来,由于政府换届及相关部委改制,导致整合被搁置。而在中投顾问冶金行业研究员安海轩看来,更重要的是,“当时国家并没有明确的整合思路。另外,当时参与整合的基本都是大型的央企,这就必然会触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形成一定的阻碍;而稀土企业的散乱分布也加剧了整合的难度。
虽然国家层面的整合推迟了,但是中铝在稀土方面的工作并未停止。
与其他企业看重资源不同,中铝在稀土方面的发展定位在“研发引领产业发展,成果推进产业升级,产业带动科技进步”。
其实,稀土行业并不大。据刘建军介绍,在2011年国家出台各种稀土政策之前,“这个行业在技术方面的产值是300亿左右,”而具有几千亿资产的中铝则坚信,发展稀土行业并不能只靠资源,“应用带动行业的发展,而应用的发展靠的就是技术。”因此,中铝一直在研发方面发力。
2005年,中铝公司购买有研稀土股份,成为与有色研究总院并列的第一大股东,占股39.25%。有研稀土的稀土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我国最早从事稀土研究开发的单位之一,其技术正是中铝所看重的。随后,中铝与有色研究总院通过签署《稀有稀土产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突破稀土产业核心技术的战略合作。
“相比于五矿、中色等央企,中铝涉足南方稀土的时间要晚上许多”,安海轩对新金融记者表示,他的这种观点也得到大部分业内人士的认同。
针对这种说法,刘建军坦承,“后面中铝的步骤可能慢一点儿,但是想等到技术储备到一定的程度再出手。”
中铝在技术上努力的结果,从其2011年整合江苏省5家稀土分离企业的影响力中可见一斑。
2011年6月,中铝与江苏省5家获得指令性生产计划指标的稀土分离企业及一家贸易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中铝稀土(江苏)有限公司,并成为江苏省稀土行业的主导企业和整合平台。
据了解,江苏省的稀土产业始建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初,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工业基础、经济基础和比较先进的经营理念,其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又因为其地处太湖流域,环保措施到位,所以排放指标优于出台的稀土产业环保标准。在产品质量方面,也优于同类产品,以高于市场的价格销售到国外。
“中铝整合了江苏的这几家企业后,做得一直也不错,它在南方稀土市场的地位就不一样了”,上述业内人士称。
瓶颈仍在
虽然中铝一直都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中下游产品,但终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技术再高,如果没有上游的资源供应,那利润空间也会大打折扣。在发展的过程中,中铝也开始意识到这一点。
“可能最开始我们想从下游入手,但如果我们不向上游进军的话,发展就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刘建军说。
由于2011年5月份国土资源部已经停止所有新采矿证的发布,而在2012年9月国土资源部公布的采矿权名单中,采矿证也锐减46张。而大多数采矿证都集中在地方企业,这成为央企获得资源的瓶颈。
采矿证无疑是掌控资源的王牌。
2010年9月,中铝与江西省国资委签署了《江西稀有金属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这一举动在当时被媒体解读为中铝计划涉足稀土的第一步,但之后却没了下文。
[NextPage]
实际上,“这是理解的误区”,刘建军表示,当时和江钨的这个合作“是看重它的稀有金属钨,并非稀土”
在稀土资源方面,中铝将重点放在了资源量可观的广西。“根据我们的统计,广西稀土矿资源储量超过110万吨,资源量超过600万吨,”刘建军介绍。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的离子型稀土储量仅次于江西和广东。而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广西虽然资源量丰富,但由于其距离越南近,以前并未大规模开发。“稀土开采、分离、冶炼、深加工的程度都没有形成规模化”,前述业内人士分析。
2011年7月,由中铝公司、广西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揭牌成立,三方共同开发广西稀土资源。中铝采取现金出资的方式,获得合资公司50%的股权,广西有色持有40%的股权,有研稀土持有10%的股权。
同样在2011年,中铝又与广西崇左进行了合作。崇左市发改委人士曾对媒体表示,“考虑到资金因素,加之先前广西稀土矿资源没有像江西、内蒙古等省区一样得到大规模的开发,经验和技术都较为欠缺,在考察多个央企之后,最后将广西稀土的整合和开发权交给了中铝。
目前,广西唯一一张采矿证在崇左稀土公司,原属于广西有色集团,组建合资公司后,这张采矿证已属于中铝。“当时和广西有色集团谈合作的时候,他们就是拿矿权和股权出资的,”刘建军说。
虽然有唯一的采矿证在手,但每年规定采矿的量是一定的。资料显示,2013年广西全区第一批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仅为1150吨。
中铝在江苏的稀土公司高层就曾对媒体表示:“国家指令性计划与矿山开采和出口配额,一些政策不是很配套,比如给了我们江苏企业,我没有矿山,今后去哪买矿,不单是我们,江苏所有企业都要面临这个问题,难为无米之炊。虽然我们在广西有稀土资源,但这个量是不够的。”对此,刘建军透露,目前会从广西运输一些矿去江苏,但大部分还是靠购买。中铝“下一步可能会分步将江苏的企业搬迁到稀土资源地,留在江苏的部分进行升级改造”
但无论如何,一张采矿证肯定无法满足中铝整个产业链的发展。中铝将触角伸向了广东清远。在中铝清远稀土有限公司中,中铝占股65%。目前,清远还没有采矿证,但“初步估计清远一个市就有60万吨的稀土量,现在我们正在做调查摸底工作”
“中铝目前最大的瓶颈还是稀土资源,没有足够的资源,技术越先进,利用率越低,利润就会减少”,上述业内人士称。
时机成熟
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在稀土领域中国铝业的整体实力并不占优,尤其是在北方产地上,基本没有太多空间可供切入,发力南方产地,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目前,中铝不仅有广西唯一的采矿证,还将广西唯一合法的稀土冶炼分离企业贺州金源稀土收入囊中,在深加工方面则更多地依靠有研稀土的技术。此外,中铝也在吸引具有世界先进技术的企业独资或共同投资形成有市场竞争力的稀土功能材料和应用产业。
2012年“两会”期间,工信部部长苗圩提出,全国稀土企业将整合组建为2-3家大型企业,且整合方案并不一定按省份来划分。
在刘建军看来,这样的整合“越快越好”,最好“在今年11月份应诉WTO之前”
在稀土整合开始进入快车道的背景下,留给中国铝业的时间依然不多,如何抓住时机,在重重包围之中杀出一条路?
2012年3月,西方国家就中国限制稀土出口问题向世贸组织提起诉讼,中国收到美国、欧盟、日本在世界贸易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的有关稀土等三种原材料出口管理措施的磋商请求。随后工信部表示将积极应诉。
“在11月之前整合成几家大集团也未必会改变最后的结果,但起码在以后可以避免政府干预之嫌”,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大型产业集团的组建不仅能提高产业集中度,还可以通过其体现企业行业利益的形式来体现国家利益,以企业自身的商业诉求向市场传达信息,通过企业与政府的默契配合,规避政府干预之嫌,以免授人以柄”
换言之,目前有国家能将稀土出口问题起诉至WTO,就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中国政府的限制和强制干涉行为,如果形成几大集团,那就是企业的问题,和政府无关。
[NextPage]
此外,产业高度集中有助于对目前行业散乱差的治理。百川资讯稀土分析师杜帅兵对新金融记者称,“整合之后应该能方便管理和统筹,对市场进行统一的调控”
但要达到这样的结果,前提是必须加大力度治理私挖滥采的黑色产业链。据公开媒体6月6日报道,新一轮对稀土行业的整顿正在酝酿,“工信部要对非法开采和冶炼进行清查,并加大惩处力度”
“如果这波整顿真的有效果,那么整合成2-3家大型集团对稀土行业健康持续的发展一定是有益处的,”前述业内人士称。
安海轩则认为,盲目地加快建立大型稀土集团,并不一定能推动稀土产业良性发展,盲目实施跨区域的整合,很有可能会导致区域间的失衡。“另外,成立大型稀土集团虽然可以更好地保护我国稀土资源,但极易造成垄断而伤害下游深加工企业,最终依旧会面临解体要求而从完全垄断回归到寡头垄断。
虽然从南方目前的情况来看,整合还有一定的困难,但刘建军认为,整合的时机已经成熟,“大企业已经具备了整合的实力”。
前述业内人士也认为,央企应该是未来大集团的主导,“地方企业在一个地区做强容易,但有局限性,整个跨区域的整合还是央企来做,思路会比较清晰”
2012年5月3日,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到中铝调研时,称希望中铝公司在稀土资源整合中发挥龙头作用,深化与地方政府合作,加快推进整合力度,在建成稀土集团方面取得新进展。这样的表示让业内对中铝成为未来大型集团之一更加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