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整合格局外的斗争
2014年01月07日浏览次数:1905
2011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用1至2年时间基本形成以大型企业为主导的稀土行业格局,时隔近三年之后,稀土大集团的整合方案正在随着主要稀土企业的成熟而渐渐露出曙光。
根据媒体披露,稀土大集团方案将形成“1+5”的格局,但涉及的主要稀土企业在对记者的答复中表示,目前还未得到确切的整合方案消息。但无论如何,这些稀土企业整合的步伐正在加快,争夺战也愈演愈烈。
传出“1+5”方案
事实上,对稀土大集团整合方案的预测频频见诸报端。
香港万得通讯社2013年12月10日报道,稀土大集团整合推进结果将于2013年年底出炉,按国务院要求,工信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组建稀土大集团方案,并将以现有涉及稀土业务的重点企业为主体。不过在刚刚过去的2013年这并未成为现实。
而2014年1月3日《经济参考报》则披露,由工信部牵头制订的稀土大集团方案,已经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按照方案内容形成“1+5”的格局,即由包钢稀土组建成立的北方稀土集团,并由五矿和中铝两大央企,以及赣州稀土、广晟有色、厦门钨业三家地方稀土集团组成其余五大集团。
上述六家稀土企业在对记者的答复中均表示,目前还未得到确切的整合方案消息。但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其对稀土整合的步伐正在加快。更有企业表示,“将争取尽快完成稀土集团的成立。”
包钢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副总张日辉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包钢稀土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已经在2013年12月31日,与内蒙古自治区内9家稀土上游企业及股东分别签署了《整合重组协议》。包钢集团按照稀土专营权及相关专营政策,将9家公司纳入到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专营体系之内,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后,将其注入包钢稀土,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于北方稀土集团整合,张日辉表示,“包钢稀土肯定是组建北方稀土集团的核心企业,并会发挥主要作用。”
张日辉强调,9家稀土上游公司进入包钢稀土专营序列后,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的由包钢(集团)公司进行稀土专营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指令性计划进行生产经营。
同时他还表示,9家公司在规范运作、财务管理、环保达标等方面全面达到上市公司要求尚需具备一定条件,目前包钢稀土正在帮助提升其规范化管理程度,帮助9家公司尽快实现环保达标并规范化运作,最终成为包钢稀土控股的企业。
此外,包钢稀土还在江西赣州拥有国贸公司赣州分公司,并对江西全南晶环包钢稀土有限公司、江西包钢新利稀土有限公司以及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分别持有49%、48%和9.25%的股份。
业内人士预计,一旦内蒙古自治区内的9家稀土上游企业进入上市公司成为包钢稀土控股企业,北方稀土集团也将随之成立,这也是包钢稀土加快整合步伐的原因之一。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包钢集团还将旗下稀土资源置入上市公司包钢股份之中。
同样在2013年12月31日,包钢股份公告称将拟定增募集资金298亿元,用于收购大股东(包钢集团)三项资产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收购包钢集团尾矿库资产是最大的看点。该项资产预估值约273亿元。公告显示,将主要收购集团选矿相关资产、集团白云鄂博矿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项目选铁相关资产以及集团尾矿库资产,其中白云鄂博矿区稀土资源储量占比我国90%,全球40%,居世界第一位。
央企与地方争夺战
除了包钢稀土外,其余几家主要稀土企业也在加紧准备,以尽快完成稀土大集团的整合。值得注意的是,将很有可能出现央企与地方稀土集团共同构成稀土大集团的格局。
公开报道称,五矿稀土与中国铝业公司下的板块公司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将共同迈步进入稀土大集团行列。不过对于报道中提到的中铝稀土(江苏)有限公司,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内部人士表示,“中铝稀土(江苏)有限公司是子公司,成为稀土大集团不太可能。”
而机构稀土行业分析师边彬彬也表示,江苏稀土并不是全国稀土资源的重点,从这一点上也无法说通上述公司成为六大稀土集团的缘由。
资料显示,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旗下共拥有5家子公司,其中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中铝清远稀土有限公司以及中铝稀土(江苏)有限公司为稀土公司。
此外,近日焦作万方也与中国铝业公司拟签署《增资扩股协议》,将向中国稀有稀土有限公司现金增资3.89亿元,实现参股中国稀有稀土20%股权。业内认为,中铝稀土板块公司辖江苏、广西等地稀土资源,并且已经对稀土整合筹划多年,势必力争成为六大稀土集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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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五矿稀土目前已掌握14000吨每年的稀土冶炼分离产能,为南方最大,也具备成为六大稀土集团的实力。据了解,五矿稀土主要在江西、湖南布局,是国内最大的南方中重稀土分离加工企业之一。
而在两家央企之外,赣州稀土、广晟有色、厦门钨业则分别是江西、广东以及福建区域的主要稀土企业。其中,在经过两年筹划后,赣州稀土也在近日完成借壳上市,业内分析认为,这与稀土集团方案即将出炉不无关系。
边彬彬认为,稀土行业大集团化是一种大势所趋,大集团化有助于行业向规范化发展,更便于国家的统一管理,方便政策干预;此外集团化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市场的无序化恶性竞争,利于保护稀土价格,而大集团将会获得相应的政策倾斜。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当前主要稀土企业都是按照国家指令计划进行生产,经营受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应该做风险因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