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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贸易】 澳对华铝型材反倾销期中复审案作出终裁 2015年09月09日浏览次数:2355 作者: 来源:上海有色行业金属协会
       2015年8月19日,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进口铝型材反倾销期中复审案作出终裁,如下表:
出口商 倾销幅度(%) 补贴率(%) 合并税率(%)
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 2 1.8 3.8
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 21.9 5.4 21.9
广亚铝业有限公司 -0.7 4.5 4.5
广东肇庆新中亚铝业有限公司 N/A 0.6 0.6
其他出口商 14.5 8.1 17.5
不合作企业 37.9 20.2 48.5
 
       2014年6月12日,应荣阳铝业(中国)有限公司(PanAsia Aluminium (China) Co.,Ltd)的申请,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此次复审的调查期是2013年4月1日~2014年3月31日,审查涉及反倾销措施的可变因素是否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