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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上海铅蓄电池营销及回收网点试点方案座谈会》在沪召开 2017年05月18日浏览次数:7037 作者: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2016]99 号),率先在上海市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根据上海市发改委二次会议精神,加快“试点方案”的形成,5月12日,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国家环保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在上海召开“上海市铅酸蓄电池营销及回收网点建设试点单位座谈会”。骆驼、风帆、超威、天能、天津杰士等有关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在沪销售网点代表,以及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上海市发改委政策研究机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秘书长吴小云主持。

 

  会上,各参会企业代表首先就各自企业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据悉,各蓄电池生产厂都已经或正在搭建通过销售网络逆向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渠道与平台,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但根据几家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反馈,在开展逆向回收、“以旧换新”时普遍遇到了:收购废铅酸蓄电池无税票入账、跨省转移办理时间过长等问题,亟需解决。

  吴小云介绍了联盟起草的“在上海率先实施废酸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方案(草案)”,就上海废铅蓄电池发生源及回收现状与问题、上海回收体系试点方案的核心内容、回收体系建设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清单做了详细介绍与说明。与会企业就试点方案(草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就发生源的性质和主体、生产者责任和义务的细化指标、备案主体的明确、退出机制的监管等提出了各自的建议。

  下午的会议上,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薛本锡介绍了联盟起草的“铅蓄电池配送回收临时存放点规范条件(征求稿)”及设立方法,并现场演示了铅蓄电池配送回收临时存放点的设计模板及预估投入金额。企业就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就临时存放点的存放天数、阶段性核查、回收率分类等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与建议。

  吴小云秘书长就会上提出的一些问题做了详细的说明与解释,并表示,将认真汇总大家提出的建议做进一步修改,同时,5月末还将邀请其余几家主要品牌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在沪代理商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

  最后,上海市发改委政策研究机构——上海投资咨询公司符号介绍了上海试点实施方案的编制计划进度表。他表示,5月底将形成工作方案,提交市发改委,在听取各部委意见的基础上,于8月完成上海试点实施方案上报国务院。

  会后,与会代表一同参观了上海鑫云蓄电池配送回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