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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和表彰协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年08月30日浏览次数:4827 作者: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各会员单位:

2021年是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成立二十周年庆典之年,也是实施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起步之年。为弘扬先进,凝聚力量,再创辉煌,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行业担当的良好氛围,推动有色金属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协会五届二次会员大会同意,我会将开展“关于评选和表彰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2019年至2021年间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及个人均可参加评选,选送名额单位和个人各一名。

2、2002年至2021年间曾获得国家、省部级和上海市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当然先进,名额不限。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在提升上海有色金属行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努力成为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中做出重要贡献和优良成绩的;

2、在有色金属行业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中贡献突出,践行社会责任,敢于行业担当,在行业内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

3、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

4、按时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大力支持协会各项工作。

(二)先进个人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2、积极配合支持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为企业和行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3、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评选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要求填写本通知附件表格,于2021年9月30日前报送至邮箱(snta307@csnta.org)。

2、协会将组织副会长进行评审,在征求监事会意见后,确定评选结果。

3、协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将公示评选结果,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表彰。

协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婷婷  18117125152

许寅雯  13661724296

    办公室电话:021-33872553

 

附件一、先进单位自(推)荐表

附件二、先进个人自(推)荐表

 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2021年8月25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