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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19日浏览次数:1346 作者: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一、申报对象

在本市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岗位和技能岗位上工作并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

1. 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得到本市、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专业技术水平。

2. 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一线且从事本职业(工种)5年以上,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二、申报途径

1. 单位推荐:

有隶属关系的单位按隶属关系逐级向上推荐人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向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依托创新创业企业申报。

鼓励本市重点产业领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主动发现符合条件的非公领域优秀专业技术人选。

2. 社会团体推荐:

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社会组织等级评估5A级(等级评估有效期内)的学会、协会,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候选人。

3. 专家推荐:

人事关系在本市、仍在职在岗的享受政府特贴人员可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经3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本专业专家推荐(推荐专家为院士的,可放宽至2名)可申报。

 

三、推荐程序

1. 对单位推荐的人选,各部门、区组织开展专家评议。

2. 通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都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人选身份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3. 通过各渠道推荐的人选,除涉密人员外,须在本单位及本部门、区、社会团体所属范围内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进行公示后,专业技术人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高技能人才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许寅雯 13661724296 邮箱:xyw@csnt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