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简报
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
2024年第6期(总第7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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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一、俄罗斯重大宣布!禁止出口!
二、欧盟对华熔融氧化铝发起反倾销调查
三、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四、商务部: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
五、迫在眉睫 - 欧盟CBAM“碳关税”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俄罗斯重大宣布!禁止出口!
(来源:巨丰投顾)
欧盟对华熔融氧化铝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1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Imerys S.A于2024年10月9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熔融氧化铝(Fused Alumina)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818 10 11、2818 10 19、ex 2818 10 91和2818 10 99(TARIC编码为2818 10 91 20和2818 10 91 9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编译自:欧盟委员会网站)
一、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鼓励相关保险公司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隐形冠军”等企业的承保支持力度,拓展出口信用保险产业链承保。
二、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中国进出口银行要加强外贸领域信贷投放,更好适应不同类型外贸企业融资需求。鼓励银行机构在认真做好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在授信、放款、还款等方面持续优化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
三、优化跨境贸易结算。引导银行机构优化海外布局,提升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宏观政策协调配合,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鼓励金融机构为外贸企业提供更多汇率风险管理产品,帮助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
四、促进跨境电商发展。持续推进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设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海外法务、税务资源等对接服务。
五、扩大特色农产品等商品出口。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加大促进支持力度,培育高质量发展主体。指导和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为出口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六、支持关键设备、能源资源等产品进口。参照新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修订发布《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完善再生铜铝原料等产品进口政策,扩大再生资源进口。
七、推动绿色贸易、边民互市贸易、保税维修创新发展。加强第三方碳服务机构与外贸企业对接。积极发展边境贸易,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研究出台新一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第二批自贸试验区“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产品目录,新支持一批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外“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项目、综合保税区内“两头在外”保税再制造试点项目落地。
八、吸引和便利商务人员跨境往来。完善贸促机构展览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企业数字化平台,加强展会信息服务和对外宣传推广。稳妥推进与更多国家商签互免签证协定,有序扩大来华单方面免签政策适用国家范围,扩大过境免签政策实施区域、延长可停留时间,依规为临时紧急来华重要商务团组审发口岸签证,支持重点贸易伙伴商务人员来华。
九、提升外贸海运保障能力,加强外贸企业用工服务。支持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加强战略合作。加大对外贸企业减负稳岗的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大力推广“直补快办”经办模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将重点外贸企业纳入企业用工服务保障范围,加强人社专员指导服务。
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切实做好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工作,着眼长远积极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各地方要加大力度推进政策落实,外贸大省要勇挑大梁,更好发挥带动和支柱作用。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跟踪外贸运行情况,分析形势变化,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外贸领域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落地落实,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拓市场,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外贸司)
商务部: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
12月3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46号 关于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决定加强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两用物项对美国军事用户或军事用途出口。
二、原则上不予许可镓、锗、锑、超硬材料相关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对石墨两用物项对美国出口,实施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组织和个人,违反上述规定,将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美国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
2024年12月3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迫在眉睫 - 欧盟CBAM“碳关税”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欧盟的CBAM(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碳关税机制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留给相关企业的准备时间仅有一年左右。这一机制将给各国向欧盟出口的产品带来额外的高昂成本,对于跨国贸易和世界范围内的绿色低碳建设带来深远影响。
1/ CBAM碳关税的根本思想:减少“碳泄露”
所谓“碳泄露”是指:目前欧盟比较强调节能减排,对于工业企业征收“碳税”(每吨二氧化碳价格目前为70欧元,且长远看有上升趋势)。导致的后果:许多企业为了减少碳税成本,都搬迁到碳排放管理不那么严格的(发展中)国家,在那里肆无忌惮地排放污染物。这样一来,从全球的角度看,总体碳排放反而增加了。
为了避免上述的“碳泄露”现象,欧盟规定,今后世界上其它地区要向欧盟出口货物的时候,都要跟欧盟的标准看齐:如果在本国的碳税成本较低,那么在进入欧洲的时候要把这部分碳税缺口补上(除非它和欧洲不往相往来)。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碳边境制度”(CBAM)
图:CBAM目前的适用行业及其主要温室气体。来源:网络
以电池行业为例,欧盟2024年2月生效的《新电池法案》对电池行业的碳足迹管理、原材料回收及原材料使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针对生产 EV、轻型运输工具电池、工业电池的企业,《新电池法案》要求其在 2023 至 2025年之间建立完整的碳足迹计算方案、分级办法及阈值计算方法,并在 2024 至 2027 年之间落地执行。一旦相关的数据齐备了,征收碳税也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图:中国企业面临的主要影响。来源:天达共和碳合规法律服务律师
由于现在离2026年初只有一年多,而且相关的碳排查、申报等法规细节繁多,中国相关行业的出口企业需要尽快行动起来,加强节能减碳和国际合规方面的积累。暂时未被涉及的行业(例如汽车、动力电池)也需要未雨绸缪,为这种“绿色壁垒”的来临作好充分的准备。
附:CBAM总体运行机制一览(来源:中国汽研)
(来源: 供应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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