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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信息简报【2025年第1期】 2025年01月21日浏览次数:51 作者: 来源: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信息简报

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

上海市进出口公平贸易行业工作站

2025年第1期(总第80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内容

 

一、欧盟对华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终裁

二、美国对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粒发起双反调查

三、泰国对涉华镀铝锌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四、一文读懂!中国海关再生铜铝进口政策新动态

五、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

 

欧盟对华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终裁

 

2025年1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Titanium Dioxide)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0.25-0.74欧元/千克的反倾销税,税率详见附表。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ex 2823 00 00和3206 11 00(TARIC编码为2823 00 00 10、2823 00 00 30、3206 11 00 10和3206 11 00 3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1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7月1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作出反倾销初裁。

附表:欧盟对华二氧化钛反倾销终裁征税表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

英文名

中国出口商/制造商

参考中文名

反倾销税率(欧元/千克)

LB group:

—LB GROUP CO., LTD.

—HENAN BILLIONS ADVANCED MATERIAL CO., LTD.

—LB LUFENG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

—LB SICHUAN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

—LB XIANGYANG TITANIUM INDUSTRY CO., LTD.

龙佰集团:

—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佰利联新材料有限公司

— 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

— 龙佰四川钛业有限公司

— 龙佰襄阳钛业有限公司

0.74

Anhui Gold Star group:

—Anhui Gold Star Titanium Dioxide (Group) Co., Ltd.

—ANHUI GOLD STAR TITANIUM DIOXIDE TRADING COMPANY  LIMITED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

— 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金星钛白销售有限公司

0.25

Other cooperating companies listed in Annex

其他合作公司(详见原文公告附件)

0.64

All other imports originating in the PRC

其他公司

0.74

(编译自:欧盟官方公报)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500004


(来源:上海公平贸易)

 

 

美国对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粒发起双反调查

 

2025年1月6日,应美国企业Saint-Gobain Ceramics & Plastics, Inc.于2024年11月25日提交的申请,美国商务部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溶胶—凝胶氧化铝陶瓷磨粒(Sol Gel Alumina-Based Ceramic Abrasive Grains)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本案主要涉及美国海关编码2818.10.2010和2818.10.2090项下产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预计将最晚于2025年1月29日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实质性损害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并预计于2025年3月12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5年5月27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据美方统计,2023年美国自中国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约为1106万美元。
(编译自:美国商务部官网)
(潘晓君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www.trade.gov/initiation-ad-and-cvd-investigations-sol-gel-alumina-based-ceramic-abrasive-grains-china

(来源:上海公平贸易)

 

 

 

泰国对涉华镀铝锌钢板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3年12月19日,泰国反倾销反补贴分委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泰语:เหล็กแผ่นรีดเย็นชุบหรือเคลือบด้วยโลหะเจือของอลูมิเนียมและสังกะสีแบบจุ่มร้อน,参考英语:Certain Hot Dip Plated or Coated with Aluminium Zinc Alloys of Cold RolledSteel)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涉案产品基于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分别为韩国0-22.55%、中国大陆0-29.50%、中国台湾地区5.85%-24.14%,该措施的有效期为5年,自2024年12月20日起生效,至2029年12月19日终止。涉案产品的泰国海关编码为72106111011、72106111012、72106111013、72106111021、72106111022、72106111023、72106111031、72106111032、72106111033、72106111041、72106111042、72106111043、72106111090、72106191011、72106191012、72106191013、72106191090。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
2011年7月8日,泰国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月10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
2018年1月8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发布公告,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1月9日,泰国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继续对上述国家和地区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2023年12月20日,泰国商业部外贸厅对原产于韩国、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铝锌钢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泰国政府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53964.pdf
https://thaitr.dft.go.th/th/search/AD1022

(来源:上海公平贸易)



一文读懂!中国海关再生铜铝进口政策新动态


在全球积极倡导资源循环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的大背景下,再生金属行业的发展愈发受到关注。再生铜铝作为重要的二次资源,其进口政策的调整对行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解读中国海关关于再生铜铝进口的最新政策。

 

一、政策更新要点速览

2024 年 10 月 21 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六部门共同发布了第 23 号公告。该公告对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再生铝及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事项进行了明确规范,其中的关键信息值得我们重点关注。

 

(一)明确产品属性与包装规范

符合相关要求的铜、铝再生原料,在进口时不再被视为固体废物。但在运输过程中有严格规定,铜和铝严禁混装,整批货物必须是单一的再生铜或者再生铝。并且,同一类别下不同种类的原料也不能散装混合,例如铜米和铜管,需分别独立包装后才能安排在同一批次进口。

(二)细化原料分类

与 2020 年第 43 号公告相比,再生铝原料的分类更加细致。不再统一归类为 “铸造铝合金原料”,而是进一步细分为 “纯铝原料”“变形铝合金原料” 及 “铸造铝合金原料” 三类。再生黄铜原料也更新为 “铜合金原料”,这种分类调整让进口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三)新增申报 HS 编码

此次政策更新,新增了再生铜、铝原料的进口申报 HS 编码,涵盖 7404、7602 章节。这一举措完善了进口申报体系,为企业报关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四)调整检验要求

再生铜铝原料的检验要求有所降低。首先采用感官检验,只有对那些通过感官无法判断是否符合标准的货物,才会进行进一步检测。也就是说,感官符合标准的原料有可能无需再进行检测,这大大提高了货物的通关效率。

总体而言,此次公告在很大程度上放宽了再生铜铝等原料的进口限制,丰富了可进口的原料种类,为相关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可进口再生铝大盘点

 

(一)可进口再生铝种类

根据公告附表,“可进口再生铝种类” 包括 “纯铝”“变形铝合金原料”“铸造铝合金原料” 。这些不同类型的再生铝,在成分、用途和特性上都存在差异。

 

(二)纯铝、变形铝合金、铸造铝合金的区别

• 纯铝

:依据《GB/T 8005.1 铝及铝合金术语》,铝的质量分数≥99% 的金属即为纯铝,俗称 1 系。进口时,主要以再生铝锭或捆绑、袋装、压块的散装铝形式存在。其原料来源广泛,像铝线、导电铝板、铝管等都可以作为原料。在进口报关文件中,需要详细注明原料类别、来源、外观及尺寸规格等信息。进口纯铝时,主要检测放射性污染、夹杂物含量等指标,其中纯铝产品中的金属总含量应≥91%,铝成分应≥99.5% 。

 

• 变形铝合金

:主要通过热加工或冷加工进行塑性变形来生产产品,俗称熟铝。它包含铝 - 铜系(2 系)等多个系列。变形铝合金进口同样以铝锭与散装铝为主,但由于其铝含量纯度不是特别高,容易携带杂质,目前这些非铝合金类物质大多不允许携带。其原料来源有挤压材余料、铝板等。变形铝合金的铝及铝合金实物含量应≥91%,夹杂物应≤0.8% 。

 

• 铸造铝合金

:主要通过浇铸或压铸等方式生产铸件产品,俗称生铝。以铝锭、铝块、铝屑为主,来源包括铝活塞、铝铸件等。其金属总含量应≥97%,铝及铝合金含量应≥91%,夹杂物应≤0.8% 。

(三)申报编码

  • 7602000020 - 符合 GB/T 38472 标准要求的可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铝块、屑料),暂定关税:0,最惠关税:1.5%,增值税率:13%
  • 7602000030 - 其他可进口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铝块、屑料)
  • 7602000040 - 可进口再生纯铝原料
  • 7602000050 - 可进口再生变形铝原料

不过,7602000030 所代表的 “其他原料” 具体指向目前还不太明确,可能是标准范围之外但允许进口的再生铸造原料,这一点还需要在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明确。

 

三、可进口再生铜全解析

 

(一)可进口再生铜种类

公告附表显示,“可进口再生铜种类” 有 “再生铜原料”“再生铜合金原料” 。

(二)再生铜、再生铜合金的详情

• 再生铜

:根据相关术语标准,再生铜及铜合金原料是直接或完全利用含铜废料经过分类和预加工处理后,能直接用于生产的原料。原料来源包括铜线、铜管等。再生铜原料中的铜含量应≥97%,铜米中的铜含量应≥98%,杂质含量应≤0.8% 。进口再生铜原料时,主要检测放射性污染、夹杂物量等。

• 再生铜合金

:包含黄铜、青铜、白铜、高铜的块料和屑料。黄铜是以铜和锌组成的合金,青铜是以铜为基体,除锌和镍以外其他元素为主添加元素的合金 。其原料来源有铜加工余料、五金零件等。铜合金含量应≥95%,杂质量应≤0.8% 。

(三)产品图片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

(来源:进口清关一点通)

 

 

公布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发起

期终复审调查


2014年1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4号公告,决定自当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补贴税,税率为0%-2.1%,实施期限为5年。2020年1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2号公告,决定自2020年1月20日起,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4号公告公布的税率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5年。

2024年11月18日,商务部收到四川永祥多晶硅有限公司等13家公司代表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交的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补贴措施,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补贴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并维持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补贴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中国同类产品有关情况、反补贴措施实施期间被调查产品进口情况、补贴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可能性及相关证据等进行了审查。现有证据表明,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和第十七条关于产业及产业代表性的规定,有资格代表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出申请。调查机关认为,申请人的主张以及所提交的表面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5年1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继续实施反补贴措施

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4号公告和2020年第2号公告公布的征税产品范围和税率征收反补贴税。

对美国各公司征收的反补贴税税率如下:

1. 赫姆洛克半导体公司 2.1%

(Hemlock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2. REC太阳能级硅有限责任公司 0%

(REC Solar Grade Silicon LLC)

3. REC先进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0%

(REC Advanced Silicon Materials LLC)

4. MEMC帕萨迪纳有限公司 0%

(MEMC Pasadena,Inc.)

5. AE Polysilicon Corporation 2.1%

6. 其他美国公司 2.1%

 

二、复审调查期

本次复审的补贴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

复审产品范围是原反补贴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2014年第4号公告和2020年第2号公告公布的反补贴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一致,具体如下:

被调查产品名称:太阳能级多晶硅。英文名称:Solar-Grade Polysilicon。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以氯硅烷为原料采用(改良)西门子法和硅烷法等工艺生产的,用于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棒状多晶硅、块状多晶硅、颗粒状多晶硅产品。

被调查产品电学参数为:基磷电阻率<300欧姆·厘米(Ω · cm);基硼电阻率<2600欧姆·厘米(Ω · cm);碳浓度>1.0×1016(at/cm3);n型少数载流子寿命<500μs;施主杂质浓度>0.3×10-9;受主杂质浓度>0.083×10-9。

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太阳能级单晶硅棒和定向凝固多晶硅锭的生产,是生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的主要原料。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046190。该税则号项下用于生产集成电路、分立器件等半导体产品的电子级多晶硅不在本次调查产品范围之内。

 

四、复审内容

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补贴措施,是否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

 

五、登记参加调查

利害关系方可于2025年1月14日起20日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补贴期终复审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

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本次反补贴调查,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本公告所称的利害关系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个人和组织。

 

六、查阅公开信息

利害关系方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电话:0086-10-65197856)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本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的非保密文本。调查过程中,利害关系方可通过相关网站查询案件公开信息,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查找、阅览、抄录并复印案件公开信息。

 

七、对立案的评论

利害关系方对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及申请人资格、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于2025年1月14日起20天内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八、调查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商务部可以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向有关利害关系方了解情况,进行调查。

为获得本案调查所需要的信息,商务部通常在本公告规定的登记参加调查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利害关系方发放调查问卷。利害关系方可以从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调查问卷。

利害关系方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准确的答卷。答卷应当包括调查问卷所要求的全部信息。

 

九、信息的提交和处理

利害关系方在调查过程中提交评论意见、答卷等,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利害关系方向商务部提交的信息如需保密的,可向商务部提出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如商务部同意其请求,申请保密的利害关系方应同时提供该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应当包含充分的有意义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关系方对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应说明理由。如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未说明需要保密的,商务部将视该信息为公开信息。

 

十、不合作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商务部进行调查时,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利害关系方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的,或者没有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必要信息的,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的,商务部可以根据已经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十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自2025年1月14日开始,应于2026年1月14日前(不含本日)结束。

 

十二、商务部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进口调查一处

电话:0086-10-65198435、65198757

传真:0086-10-65198172

网站: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http://trb.mofcom.gov.cn)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期终复审申请书(公开版).pdf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期终复审申请书--附件(公开版).pdf


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w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25年1月10日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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