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全额征收的政策,将回收行业推至历史“冰点”。在高额税负和经济形势下行风险进一步加大的双重重压下,回收行业目前面临严峻的生存挑战,大部分回收企业已处于停业、歇业或转业状态。虽然国家对再生资源行业采取了一些扶持政策,但未能从根本上扭转该行业的发展颓势。该行业在企盼行业春风到来的同时,呼吁国家尽快调整再生资源回收政策以维持和促进该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退税政策的取消,令回收企业怨声载道。增值税为流转税,其纳税对象为商品增值部分。回收行业所具有的特殊性决定了回收企业无法从货物的源头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在缺乏进项抵扣的情况下,销售废旧物资时,回收企业就必须全额交纳17%的增值税。而退税政策的取消,在没有后续政策出台的情况下,回收企业重新回归19%以上的高额税负。这对综合毛利率不足5%的回收行业来说,无疑不堪重负。于是出现了如今回收业务大幅亏损,企业销售急剧下降,回收企业停产、转产,回收市场一片萧条的状况。
回收企业税负的增加还导致下游利废企业承接了转嫁成本,采购成本进一步加大。回收企业属流通环节,让回收企业全部承担17%的增值税并不现实。为确保一定的利润空间,回收企业最终会把一部分税负通过价格的方式转嫁给利废企业。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利废企业面对高采购成本,不得不放弃使用再生资源选用原生资源。利废企业对用废积极性的缺失,导致大量废旧物资积压,价格下跌,社会闲置再生资源大量出现。市场对废旧物资的刚性需求减少进一步挤压了回收企业的生存空间,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再次受到挑战。
回收是再生资源行业的基础,由分散在全国各地一收一卖的传统回收企业聚集而成。由于传统一收一卖回收所需管理成本低,能很好满足回收多样性废旧商品的需求并能源源不断为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大型货场提供废旧资源,因此传统一收一卖回收的基础性目前看是难以动摇。对再生资源行业的扶持如不能惠及传统回收企业不对其高额税负作调整,处于基层的一收一卖型回收企业将会淡出市场,缺乏根基的再生资源发展将失去生命力。所以,国家在对市场、基地、货场进行扶持同时应兼顾传统回收企业。
再生资源行业深陷困境主要是受到当前税收政策的制约引起的,给行业松梆、为企业减负,适时调整行业税收政策。对政策的调整应通盘考虑,既要考虑行业的成长性、可持续性又要考虑行业的发展性,还应根据行业的市场地位、税负承受能力,确定一个合理的税负水平。为此,可从两方面入手适时调整。
一是对传统回收企业的扶持应从税收政策入手,即恢复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70%的政策。税收政策是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且退税政策已实施两年,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该政策具备一定的现实基础。为避免那些有利则办无利则退的开票公司再次扰乱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国家可通过制定标准、设置门槛、加强监管等方式加以完善。二是对回收体系、集散市场、加工基地和大型货场应从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入手。国家可继续通过财政专项资金对这些项目进行扶持,引导行业走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之路。目前,这一做法国家已在全国各大中城市试行,并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