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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草案)》。
该办法完善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网点实行规划管理,加强对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指定回收制度和建筑工地出售生产性废旧金属行为的管理。
根据9月1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小组的专项调研,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上海市回收各类废旧物资达722万吨,其中废旧金属494万吨,电子废弃物12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