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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罔顾电解铝禁令 借政策支持之壳搞重复建设 2013年02月06日浏览次数:1292 作者: 来源:互联网

    记者在电解铝生产大省青海采访时发现,电解铝产能在持续向西部省区扩张过程中,一些地方借国家政策支持产业之“壳”行重复建设之实,一些地方干脆罔顾禁令,顶风违规上马项目——
 
  近年来,我国电解铝产能持续向青海等西部省区扩张。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青海省电解铝产量175.2739万吨,仅次于河南、山东、内蒙古三省区,居全国第四位,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电解铝生产基地之一。
 
  2011年青海省生产总值1634.72亿元,比上年增长13.5%。石油天然气开采业、电力工业、有色金属工业和盐化工业等四大支柱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6.5%。作为近年带动青海省经济发展的重点产业,电解铝产业在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近日,记者先后走访了青海省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有限公司等几家电解铝生产企业,深入了解了电解铝产能扩张背后的丛生乱象。
 
  “借壳上市”巧立名目
 
  据了解,青海省西部水电有限公司是青海省投资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金5.1亿元人民币。2009年,西部水电在民和县下川口工业园区开始建设年产40万吨铝基合金项目。
 
  西部水电企业经营部部长张军杰向记者介绍,截至2012年8月底,企业累计完成投资21.2亿元,一期15万吨铝基合金已于2011年6月开始试生产,第一批产品于2011年9月出厂。记者在厂区看到,厂房内码放的大板锭成品已经集结成捆,准备销往南方诸省。
 
  张军杰说,目前铝锭月产量可达1万吨,市场铝价在每吨1.5万元左右,月销售额可观。二期25万吨铝基合金正在建设中,将于2013年建成投产。
 
  国家发改委2007年64号文明确规定:“新增生产能力的电解铝项目,必须经过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对于西部水电铝基合金项目是否得到核准的问题,青海省投资公司有关人员对此解释:“我们很清楚国家发改委不可能对此项目给予核准,所以从开始也没有向国家发改委报批过。”
 
  青海省投资公司向记者出示了2010年12月24日由工信部批复的“10万吨新型交通运输用铝合金挤压型材项目”文件。新型轨道交通用铝合金挤压型材属于目前国家政策鼓励的高附加值的下游加工行业。青海省投资公司有关领导表示:“从工艺流程来讲,原铝是交通运输用铝合金挤压型材的原材料,我们要生产下游产品,理所当然要从上游的原材料做起。”
 
  像这样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铝工业项目为名“借壳上市”的企业在青海不在少数,这些企业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在企业名称上做文章。据了解,再生铝是由废旧铝和废铝合金材料或含铝的废料,经重新熔化提炼而得到的铝合金或铝金属。记者在青海黄河水电再生铝有限公司采访时发现,虽然公司名为“再生铝”,实为电解铝的生产流程,整个生产过程与“再生铝”并无关联。青海省西部水电有限公司、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名称里也都并未提及“电解铝”,而以“水电”为名。


  “令行不止”施工照旧
 
  在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国家对产能过剩问题的宏观调控也未停止过。
 
  2003年,六部委发布《关于制止电解铝行业违规建设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明令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电解铝、氧化铝项目的审批。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中再次强调,对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要强化落实,加强检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2011年,发改委、工信部等九部委发布《关于遏制电解铝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紧急通知》:“对违规拟建的电解铝项目,要立即停止办理用地审批、能评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电力供应和新增授信等手续。”然而在国家密集的宏观调控政策下,像西部水电这样的漏网之鱼不在少数。
 
  记者了解到,在青海省甘河工业园区,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年产60万吨电解铝项目正在建设中。得知记者要去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厂区参观,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的有关人员显得很犹豫:“厂区正在建设当中,没什么可供采访的。”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甘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同意记者在管委会的陪同下前往施工现场。
 
  在厂区门口,记者看到“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介绍&rdquo[NextPage];的牌子赫然耸立,“占地面积2400亩,总投资73.5亿元”这样的数字显得格外刺目。当记者举起相机拍照时,管委会有关人员非常紧张地劝阻道:“这个不能拍。”记者在施工现场看到,厂房的建设已近尾声,透过玻璃,依稀可见还未投入生产的设备。
 
  当记者就项目基本情况向青海鑫恒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张慧青提问时,对于该项目是否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核准、是否有相应的环评文件,环评文件是否获得环保部的批准等问题,她一律不予回答。
 

  “罔顾环境”伤及民生
 
  电解铝工业对环境影响较大,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铝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电解铝企业选址时必须距离在国家法律法规确定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集中区一公里以外。”
 
  在民和县下川口工业园区,西部水电一家公司的厂址位于相对周边较为平整的一片开阔地。周边村民反映,西部水电所处位置曾是附近最好的耕地。记者在现场看到,企业南面的围墙之外即是农民的玉米田,玉米已临近收割期,玉米叶上布满灰尘,企业在北面和东面围墙数百米之外便是村民的屋舍。
 
  《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公告2009年第7号)规定,电解铝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需由环保部直接审批。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西部水电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铝基合金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的批复则由青海海东区环境保护局完成。记者在海东区环保局就相关情况进行采访时,该局工作人员两度以“负责人都去下乡”为由拒绝采访。
 
  《青海西部水电有限公司400kt/a铝基合金大板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该报告书由中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完成。而据此前企业有关人员介绍,“一期15万吨铝基合金于2011年6月开始试生产,第一批产品于2011年9月出厂。”环评报告的完成时间在企业试生产之后,这显然有悖于国家在《铝行业准入条件》中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