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包括:

(一)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和各类技术等级培训班毕(结)业生;

(二)企业、事业单位学徒期满的学徒工;

(三)改变工种、调换新岗位的人员;

(四)企业、事业单位需要进行技能鉴定的职工;

(五)其他必须经过鉴定方能上岗的人员;

(六)自愿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等。

 

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

已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工种,按《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要求执行。没有制定《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工种,按如下要求进行:

(一)学徒工学徒期满,或经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实体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本人通过自学达到初级技能水平,可申报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的鉴定;

(二)取得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后,并在本工种工作满五年以上,或经评估合格的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经劳动管理部门同意并经教育部门组织的正规中级技能培训的,可申报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鉴定;

(三)取得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后,并在本工种工作满五年以上,或高级技校毕业,或经劳动管理部门同意并经教育部门组织的正规高级技能培训,或大学专科以上毕业且所学专业与从事职业相近的,可申报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鉴定;高级职业技术培训班毕业的,可根据招收对象,确定申报相应技能等级、资格的技能鉴定;

(四)取得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具备技师考评条件的,可申报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资格的考评;

(五)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且具备高级技师考评条件的,可申报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资格的考评;

(六)参加国家、部(省)级技术比赛获前十名者、地(市)级技术比赛获前五名者,视比赛项目和技能等级标准的水平,经本单位劳动管理部门核实,报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可进行高一级别的技能鉴定;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批准,可申报更高一级的技能鉴定或申报技师、高级技师的资格考评;

(七)有特殊贡献的技术工人,经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批准,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对已在技术工种工作、首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在本工种工作满两年的,可申报初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的鉴定;在本工种工作满七年的,可申报中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鉴定;在本工种工作满十二年的,可申报高级技能(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鉴定。